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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福欣3个月定开债券A,人保福欣3个月定开债券C: 人保福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14 11:55 点击次数:117 |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基金名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5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A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517 00951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十
五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含当日),共 1 个工作日。开放期
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
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
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
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1)申购金额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恢复办理个人投资
者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个人投资者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基金
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业务。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
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 0.30%
M≥100 万 1000 元/笔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 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2)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 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
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
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 日 1.50%
T≥7 日 0.00%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1)直销机构
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25 层
联系电话: 400-820-7999
传真: (021)50765598
联系人: 朱婷婷
网址: fund.piccamc.com
(2)非直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
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
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4 年 10 月 14 日(含当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接受办
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
值高低并不预测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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