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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14 17:57 点击次数:151 |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利享定期开
公告依据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基金的封闭期及开放期
根据《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
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
次日为非工作日的, 封闭期相应顺延。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交易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交易日,开放期的具
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具体时间
本基金第 25 个开放期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一 2024 年 11 月 1 日。根据基金管理
人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
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
数量限制, 并在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相关规定。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
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
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确
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制等进行调整, 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1) 场外销售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 11 楼、26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 章砚
电话: (021)38848999
传真: (021)50960970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曹卿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朱凯
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无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开放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
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 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
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
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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